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,小区内交通标志设置依据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小区交通设施执行标准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哪些?
  2. 民法典对小区停车收费有什么规定?
  3. 铁路两侧的控制线是多宽?多少米范围内不准有建筑物?

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哪些

1.供水设施:包括水源地、取水工程、净水厂、输配水工程、水质检测中心、调度中心、控制中心。

2.燃气供应设施:包括人工煤气生产设施、液化石油气气化站、液化石油气储配站、天然气输配气设施

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,小区内交通标志设置依据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3.供热设施:包括热电厂、热力网设施。

4.公共交通设施:包括城市轻轨地下铁路线路、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、首末站(总站)、调度中心、整流站、车辆保养场。

5.环境卫生设施:包括雨水处理设施、污水处理厂、垃圾(粪便)处理设施、其他环卫设施。

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,小区内交通标志设置依据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6.道路广场:包括市政道路、市政广场。

7.绿地:包括公共绿地(住宅小区、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除外)、防护绿地。

民法典对小区停车收费什么规定

1、《民法典》的颁布,是再一次明确了这些权利,但和你们那里开发商卖车位有没有关系就不知道了。

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,小区内交通标志设置依据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2、你说的车位到底是有产权的还是没有产权的,都不知道,一般老百姓也很难知道,也不知道到哪里能够查到,即使,碰巧了,能够查到,又能怎样?估计一句话“去人民***上诉吧”,就把你推出来了。

3、车位现在的性质非常复杂,我个人认为是管理缺位导致,不要怨开发商黑心,钻空子,等等抱怨的话,没有用。没有制度约束和没有人管理才是根本的原因。

4、车位有可以卖的,也有可以租的。先说可以卖的,那就和房子一样,有不动产登记证书,就是一个没有围墙的房子,也可以说是一个场地。业主是真正的业主,享有所有权利。还有一种就是只能租的,房产开发商的产权,它不卖,只能租。如果它卖了,你就能购买到。

5、不能买的车位,是已经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,属于全体业主所有,具体如何使用,要由业委会来决定,必要时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。

6、地下防空设施,无法买卖,只能去租了。

7、物业在公共道路、公共场地、绿地上画出来的车位,不能买卖。

总之,要收停车费,先要有真正的产权--不动产登记证书。没有产证的车位不要购买。

地下车位如果建造费用摊入住宅中不可出售,归全体业主所有,属于公共车位。如果开发商单独投资兴建,这比投入清晰明确,开发商可出售或出租,但是由于地皮是业主的,只能出售使用权,办不了房照。如果人防投资只可出租,不可出让

个人感觉《民法典》在小区车位及停车收费问题上,并未作出更为明确的界定。

基本上是沿用了原《物权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小区车位问题,比较而言,地上车位相对清晰简单:就看它是否属于规划之内的。

凡是地上规划中的停车位,其产权就归开发商,开发商可以租、售、赠与等等,随意处分。

而只要是地上规划之外的,占用小区公共道路、场地等等划出的停车位,那么就属全体业主共有,开发商不可随意处分。

既然是业主共有,那么是否收费,怎么收费,收多少,谁来收,就要由业主大会决定,然后授权业委会执行。

而小区地下车位问题,向来就比较复杂,甚至至今仍有争议:

铁路两侧的控制线是多宽?多少米范围内不准有建筑物?

适用范围

本限界适用于1435毫米的标准轨距铁路.

定义建筑限界是一个和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.在此轮廓内,除机车车辆和与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的设备(车辆减速器,路签授受器,接触电线及其他)外,其他设备或建筑物均不得侵人.

建筑限界:轨面以上净高7.25m,中心外侧净宽2.44m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小区内交通设施执行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 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dllxcjt.com/post/23635.html

分享:
扫描分享到社交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