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,地库交通法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地下车位规划原则?
  2. 住宅小区人车分流的强制标准?

地下车位规划原则?

地下停车库平面布局设计与独立的专用地下停车库不同,受地面以上住宅楼的影响较大。通常在整体社区规划,首先考虑的是地面上的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楼体间距等指标要求,待这些指标规划完成后,才会考虑地下停车库的布局,这种设计思路很大程度上造成***设计不合理,实用性差:

因为住宅的柱网、建筑结构体系布局、和延伸至地下的垂直消防交通系统(电梯井)都会对***布局造成很大干扰,常常在地面部分的设计构图全部完成后,再设计地下***时发现,

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,地库交通法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住宅的密集柱网设计把停***分隔成零散的片区,停车效益降低,车道不通畅,***的实用性很差。

所以在设计初期,必须把地上、地下统一考虑,地下***决不是设计的附属品,要尽可能把***集中在一个整体空间中,以提高相同面积下的停车数量。

一种方法是,把地上住宅沿地块***布置,就是“围合式布局”,社区中部形成比较开阔的园林空间,下面做停车,这种方式能够形成开阔的楼间距,住宅单元的通风、景观效果非常好,同时地下***的使用率也非常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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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种方法,把住宅楼多栋组合,提高小区空地的完整性。从而有利地下停***空间的完整性,对于大盘而言,有时地下停***被分割成几个片区,这时还要考虑各区之间的连接通畅,不应产生瓶颈现象,从而对交通、消防不利.

地下车位的规划原则:

1.、人防车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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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,投资建设方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,使用年限超过20年,可用于出租获取收益,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

2.产权车位

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位,可用于出售、出租或赠送,产权年限为70年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,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,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。

3.公摊车位

(1)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***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

(2)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***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,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***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,将建***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
(3)又或者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***建筑面积计算在内,此部分车位属于主所有,无需再掏钱买车位。

(4)再者是把建造地下***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,此时买房时已经包含了车位的费用,也属于业主所有,开发商无权出售。

一个大的原则就是,选的这个车位,尽量是巡逻人员监控探头,都比较好覆盖的位置。

车位尽量选择距离回家比较近的地方,避免***的出口和入口,这些位置肯定是车辆流动最频繁的地方,以免出入车辆的不小心剐蹭。

同一个小区,同一个物业,车位价格也会不同,因为有时车位的大小是不同的。

住宅小区人车分流的强制标准?

人车分流是指在小区主出入口的旁边设置了地下***的出入口,车辆可以直接从地下***出入口进出地下***,无须进入小区地面,车辆对地面小区住户的活动基本不产生影响。

当然这个也是标准的人车分流。

什么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注重人车分流了呢?

1、保障安全

如果人与车行驶在同一道路之上,人与车之间的摩擦屡见不鲜。人车分流后车子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行人直接进入小区,人和车完全区隔开来,充分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地库交通设施设置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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