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重庆交通设施评价标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重庆交通设施评价标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公共服务设施存在体的特征是什么?
以重庆市主城区为例
城市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有定点服务、服务半径依赖、服务相对吸引力等三大特性,这些特性对于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与机会公平评价至关重要。
1.定点服务特性
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占用固定场地,不依赖于物质性管线网,属于点状分布设施,具有定点服务特性,要求居民亲自到达该设施才能享有公共服务。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的交互作用需要克服空间阻隔,通过城市交通网络来达成。
2.服务半径依赖特性
由于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定点服务特性,它的设置和运营需要一定的门槛人口支撑,存在服务半径的限制,即公共服务设施由于自身辐射范围的限制,通常只能为周边一定服务半径内的居民提供服务。若居民点位于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之外,可以认为该居民点不能享有同等的接触公共服务的机会。在实际运作中,也可能会有服务半径不确定的情况,如医疗设施的使用受到医疗保险定点的影响、教育设施受到择校费的影响等,对于这些特殊情况,本研究不予讨论。不同等级公共设施的服务半径有所差异。一般情况,高等级设施的服务半径大于低等级设施。
3.服务相对吸引力
服务相对吸引力有两层含义,首先,对同一类公共服务设施而言,高等级设施涵盖低等级设施的功能,服务吸引力大于低等级设施;其次,对同类同级设施而言,设施吸引力因设施质量、规模等指标的差异而有所不同。
重庆乡村公路扩宽占地赔偿标准?
1.重庆乡村公路扩宽占地赔偿标准相对较低。
2.这是因为重庆的乡村公路绝大部分为狭窄山路,扩宽占地面积相对较小。
此外,重庆在乡村公路扩建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,相对其他地区来说扩建难度较低,故赔偿标准也没有其他地区高。
3.但随着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发展,重庆乡村公路扩建任务越来越繁重,可能对地方******造成一定压力,未来赔偿标准也可能随之调整。
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》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,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宅基地及房屋补偿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,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。关于补偿标准,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。
一、农村修路占地补偿费用
1、征用农村耕地、蔬菜地,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,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(下同)的 六倍来计算;
2、征用农村鱼塘、藕塘、养殖场、果园、竹园、林地等土地,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;
3、征用农村柴山、滩地、水塘、苇塘及其它有收益的非耕地,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;
4、征用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;房屋由建设单位另外再行征地移迁重建的,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;
5、征用农村无收益的非耕地,一般不予补偿。
修路占地的一律视为土地征收,如果是***组织进行的修路建设,应当由当地的***向县级以上的人民***进行申请,批复后,再进行征地登记和征地赔偿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农村私人修路占地的,那么应当由征地方与被征地方进行私下协商。
二、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
1、按年补偿。农户按年领取补贴款,每年每亩800元,一直补贴到二轮土地承包结束为止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交通设施评价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重庆交通设施评价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